主體功能區優化完善技術指南正式實施
2024-01-09 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
自然資源部發布的《主體功能區優化完善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主要適用于省級和市、縣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修訂,以及按照主體功能區動態調整要求等開展的主體功能區優化調整。
作為省級和市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指南的重要補充,《指南》重點明確如何在國家和省級國土空間規劃中完善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優化主體功能分區,通過市級以下國土空間規劃劃定功能分區,明確詳細規劃單元等,自上而下逐級傳導,推動主體功能區戰略精準落地。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部署了一系列新的區域重大戰略,對國土空間布局、結構和功能關系提出了新要求。《指南》強調發揮主體功能區作為戰略融合的紐帶和空間治理的基礎底盤作用,在延續原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城市化地區三類主體功能區基礎上,統籌能源安全、文化傳承、邊疆安全等空間安排,疊加劃定能源資源富集區、邊境地區、歷史文化資源富集區等其他功能區,形成“3+N”主體功能分區體系。
《指南》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為基礎,立足區域比較優勢,開展主體功能定位綜合評定,將“三條控制線”面積及占比納入指標體系,作為各功能區優勢度評估的重要因素,分別對縣區的農業功能優勢度、生態功能優勢度、城鎮功能優勢度進行評估,并對原主體功能定位符合性進行判斷,識別出需要優化調整的縣區,更好匹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支持構建新發展格局,促進高質量發展。
《指南》提出,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定期評估、行政區劃調整、國家戰略部署等,加強主體功能區實時監測和定期評估,動態管理主體功能區名錄,提升主體功能區戰略實施的靈活性,使其更加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推動提升我國空間治理現代化水平。(記者 黃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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